浙江什么狗不让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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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狗狗不能养?

近年来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养宠物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,在我国一些地区,出于对公共安全、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考虑,对部分犬种实行禁养政策,在浙江省,都有哪些狗狗不能养呢?

据了解,浙江省对禁养犬种的规定较为严格,根据《浙江省养犬管理规定》,以下犬种被列入禁养名单:

  1. 罗威纳:原产于德国,是一种具有高度警觉性和攻击性的犬种,曾发生过咬伤人的事件。

  2. 拉布拉多寻回犬:虽然这种犬种性格温顺,但在某些情况下,可能会对儿童或其他宠物产生攻击性。

  3. 德国牧羊犬:具有极高的工作能力和忠诚度,但在未经训练的情况下,可能会对陌生人产生敌意。

  4. 斗牛犬:体型庞大,头部宽阔,给人一种凶猛的感觉,容易引发恐惧。

  5. 杜宾犬:原产于德国,是一种具有高度警觉性和攻击性的犬种,曾发生过咬伤人的事件。

  6. 比格犬:体型较小,但性格活跃,容易与其他宠物发生冲突。

  7. 西施犬:虽然外表可爱,但叫声较大,容易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。

需要注意的是,除了上述犬种外,浙江省还对部分犬种实行限养政策,如比特犬、土佐犬等,这些犬种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,不得随意饲养。

对于禁养犬种,浙江省相关部门表示,主要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也提醒广大宠物爱好者,在养犬前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,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
在浙江省,以下犬种不能养:罗威纳、拉布拉多寻回犬、德国牧羊犬、斗牛犬、杜宾犬、比格犬、西施犬等,如果您已经养了这些犬种,请尽快将它们送至合法的宠物收容所,以免触犯法律,希望广大宠物爱好者能够遵守相关规定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安全的养犬环境。